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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2月9日

yes123 的求職規約


這陣子常常在電視上看到各家人力銀行網站打廣告,有些是老字號,有些新興人力銀行網站標榜便宜甚至免費來搶生意,真是熱鬧阿。老字號的人力銀行網站我以前有登錄資料了,所以想說也去新的人力銀行網站看看。



到了 yes123 看看,可以直接從 104 人力銀行複製履歷,想說還真方便,那就註冊一下吧。第一頁的基本資料填寫完,正要送出時突然看到求職規約裡面這句話,2. 本人同意所登錄的履歷資料,不附任何條件而且無償的提供【Yes123求職網】蒐尋處理資料、或作為特定目的使用。蛤?這是什麼鬼阿?不附任何條件作為特定目的使用是啥意思?意思是說我的資料他愛怎麼用就怎麼用,即使賣給別人或任意散佈也可以嗎?這樣不知道有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呢?看到這樣的條文實在很不爽,我馬上把網頁關掉,決定不在 yes123 註冊了。

我沒有仔細看別的人力銀行網站有沒有類似這樣的條文,就算有吧,我也已經註冊好幾年了,要賣我的資料的話大概也已經賣好幾次了,只能認命啦。看到這樣的條文,實在很難讓我按下滑鼠去同意這個求職規約。

1 則留言:

  1. 布里基說:這種後起之秀我想登錄上去也沒啥屁用,連幾千塊求職網站的費用都要省的企業是能去喔?

    哈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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